截至2024年,我国医保政策允许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支付参保人配偶、父母、子女(即“直系亲属”)在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,但跨省使用需满足特定条件。以下是2026年可能适用的条件(具体以当年政策为准):
一、基础条件
参保人条件
- 职工医保参保人(含灵活就业人员),个人账户有结余资金。
- 参保地已开通医保个人账户“家庭共济”服务(全国逐步推进中)。
亲属关系
- 仅限 配偶、父母、子女 等直系亲属(需提供有效亲属关系证明)。
- 亲属需参加我国基本医保(职工或居民医保)。
二、跨省使用关键条件
就医地开通异地服务
- 亲属就医的 医疗机构需接入全国异地就医结算系统,支持异地医保直接结算。
- 部分地区需提前通过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或地方平台备案。
结算方式
- 直接结算:亲属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时,系统自动从参保人个人账户扣款(需提前绑定共济账户)。
- 事后报销:若未开通直接结算,可保留票据回参保地申请报销(政策因地而异)。
支付范围
- 仅限 定点医疗机构 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的费用(如挂号费、住院自付部分等)。
- 禁止支付保健品、体检等非医保目录费用。
三、操作流程
绑定共济账户
- 参保人通过 “国家医保服务平台”APP 或地方医保平台,创建家庭共济账户并添加亲属信息。
- 上传亲属关系证明(如户口本、结婚证等)。
异地就医备案
- 亲属在异地就医前,需在APP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“异地就医备案”(部分省市已取消备案要求)。
持卡/码结算
- 亲属就医时使用 本人医保卡/医保电子凭证 结算,系统自动从绑定的共济账户扣款。
四、注意事项
政策差异
- 各省实施细则可能不同(如备案要求、支付范围),需提前咨询参保地和就医地医保部门(电话:12393)。
账户归属
- 个人账户资金所有权仍归属参保人,仅授权亲属使用,不影响亲属本人医保待遇。
时效性
- 2026年政策可能调整,建议关注 国家医保局官网(www.nhsa.gov.cn)或官方APP获取最新信息。
五、常见问题
- Q:亲属在省外药店购药能否使用?
→ 目前仅限定点医疗机构,药店暂不支持跨省共济支付(政策试点地区除外)。
- Q:个人账户资金不足时如何处理?
→ 不足部分需自费,或使用亲属本人医保账户/现金支付。
建议提前向参保地医保中心确认细则,确保合规使用。